1060615Criminal.jpg

被告在「爆料公社」留言回覆:「喔。。那一堆人領了。去啊!87」、「87=白癡」等語,遭檢察官提起公訴。

 

 

網路上公然侮辱或誹謗

有妨害名譽的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、道歉的問題

別以為躲在螢幕後面,亂留言罵人會沒事。

近期有一案件,告訴人在「爆料公社」中留言:「這樣的留言不是該領機票嗎?」

被告卻留言回覆:「喔。。那一堆人領了。去啊!87」、「87=白癡」等語,遭檢察官提起公訴。

 


法律諮詢預約:

1.歡迎點我加入勵謹律師事務所-LINE官方帳號或搜尋LineID「@dwr0870n」(請加@)

2.被告/提告民事、刑事訴訟-事務所面談法律諮詢,點我線上預約律師法律諮詢
 

arrow
arrow

    蔡幸紋 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