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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在「爆料公社」留言回覆:「喔。。那一堆人領了。去啊!87」、「87=白癡」等語,遭檢察官提起公訴。

 

 

網路上公然侮辱或誹謗

有妨害名譽的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、道歉的問題

別以為躲在螢幕後面,亂留言罵人會沒事。

近期有一案件,告訴人在「爆料公社」中留言:「這樣的留言不是該領機票嗎?」

被告卻留言回覆:「喔。。那一堆人領了。去啊!87」、「87=白癡」等語,遭檢察官提起公訴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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